根据《江苏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政策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已开展的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安排,现就相关事项予以更新并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家电产品及数码和智能产品补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地方自主扩围品类(智能家居产品、“人工智能+”新一代智能终端、消费医疗产品)补贴自2026年4月17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实施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家电产品类: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二)数码和智能产品类:个人消费者购买6000元(含)以下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三)地方自主扩围品类:个人消费者购买以下三大类商品的,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1.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干衣机、洗碗机、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净水器、智能马桶(含马桶盖);
2.“人工智能+”新一代智能终端: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无人机)、具身智能机器人(含人形机器人、机器狗、外骨骼助力机器人);
3.消费医疗产品:电动轮椅。
上述扩围商品须具有统一国标13位商品编码,其中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须为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1级且已在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
四、操作指引
消费者可通过建行生活、云闪付、支付宝、微信等平台申领补贴资格,自行选择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选购商品;选定商品后,可通过云闪付、建行生活等支付渠道完成付款,即可按政策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即时核减。
五、参与经营主体
根据上级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经营主体遴选工作相关要求,本次活动实行参与经营主体分批滚动纳入机制并持续公示更新名单。现将我市已遴选确定的参与经营主体名单予以公示,后续新增纳入经营主体将适时动态公布。
附件:2026年南通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及地方自主品类购新活动经营主体名单(更新至2026年5月27日)
本文系转载,转发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告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做删除处理。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环球家居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球家居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球家居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环球家居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环球家居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