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智能家居场景、支持老旧房屋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要求,9月14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日前印发的《促进智能家居消费行动方案》对外发布。
行动方案聚焦供需协同发力、打造多元融合生态、精准服务不同群体、打通便民服务链条,提出扩大优质智能家居供给、完善智能家居标准体系、支持智能家居消费、发展适老化智能家居等7条举措。

参观者在进博会医疗器械及医药保健展区飞利浦展台了解一款单水平正压通气治疗机。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一批适老化健康产品与服务亮相多个展区。 新华社记者 樊雨晴 摄
在扩大优质智能家居供给方面,行动方案提出,结合推进数字家庭全产业链场景培育和开放等工作,鼓励生产企业加强智能家居产品研发,支持家居卖场、购物中心等设立智能家居体验中心、全屋智能和数字家庭样板间。同时,加快培育一批诚信经营、服务规范的大型家装企业和平台,推出个性化、多样化装修套餐,大力发展定制式、订单式、预约式服务。加快打造一批基于国内开源操作系统的智能家居软硬件产品和一体化解决方案。
在完善智能家居标准体系方面,方案指出,完善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化分级评价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实施智能家居互联互通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加速推动全屋智能一体化融合发展。推动基础电信企业自有环境家庭宽带网络设备默认开启IPv6,提升家庭网络IPv6连通率。对新建全装修住宅,明确户内设置基本智能产品要求,鼓励光纤到房间布设。持续开展智慧家庭、智慧社区等重点标准研制与应用实施。
在支持智能家居消费上,方案提到,按照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部署,支持地方结合实际自主合理确定智能家居产品补贴品类、补贴标准,统筹支持全屋智能家居购新。
行动方案还对发展适老化智能家居提出要求,推广家庭服务机器人、健康监测、智能照护等适老化产品,引导企业在产品尺寸、操作便利、方言识别、安全性能等方面推行适老化设计,丰富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和家装服务供给。推动在适老化智能家居领域开展银发产品认证。
方案还指出,要依托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工作,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在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设立家居焕新综合服务站点,整合维修保养、物品寄存、回收置换等便民惠民服务,打造全屋智能体验空间。
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面,方案指出,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家居家装等消费需求,开发多样化的消费金融产品与服务。用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智能家居消费等贷款支持力度,积极支持消费者购买智能家居相关产品。
原文阅读:
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智能家居消费行动方案》的通知
商消费发〔2026〕148号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丰富智能家居场景、支持老旧房屋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等工作要求,适应不同群体消费需求扩大优质供给,进一步促进智能家居消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扩大优质智能家居供给
结合推进数字家庭全产业链场景培育和开放等工作,鼓励生产企业加强智能家居产品研发,支持家居卖场、购物中心等设立智能家居体验中心、全屋智能和数字家庭样板间。加快培育一批诚信经营、服务规范的大型家装企业和平台,推出个性化、多样化装修套餐,大力发展定制式、订单式、预约式服务。加快打造一批基于国内开源操作系统的智能家居软硬件产品和一体化解决方案。
二、完善智能家居标准体系
完善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化分级评价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实施智能家居互联互通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加速推动全屋智能一体化融合发展。推动基础电信企业自有环境家庭宽带网络设备默认开启IPv6,提升家庭网络IPv6连通率。对新建全装修住宅,明确户内设置基本智能产品要求,鼓励光纤到房间布设。持续开展智慧家庭、智慧社区等重点标准研制与应用实施。
三、支持智能家居消费
按照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部署,支持地方结合实际自主合理确定智能家居产品补贴品类、补贴标准,统筹支持全屋智能家居购新。
四、发展适老化智能家居
推广家庭服务机器人、健康监测、智能照护等适老化产品,引导企业在产品尺寸、操作便利、方言识别、安全性能等方面推行适老化设计,丰富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和家装服务供给。推动在适老化智能家居领域开展银发产品认证。
五、畅通废旧回收服务链条
指导各地科学合理设置废旧家居回收网点,将回收网点建设纳入有关规划,给予用地和空间支持。鼓励家居家装企业与回收企业开展合作,提供“送新+收旧”“互联网+回收”等服务,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模式。
六、优化社区便民服务
依托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工作,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在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设立家居焕新综合服务站点,整合维修保养、物品寄存、回收置换等便民惠民服务,打造全屋智能体验空间。
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家居家装等消费需求,开发多样化的消费金融产品与服务。用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智能家居消费等贷款支持力度,积极支持消费者购买智能家居相关产品。
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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