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核实3月28日,张女士在市区某商场的珠宝专柜花费3450元买了一款原价为4800元的珠宝。
上周,张女士再次来到该商场,她发现该珠宝柜台又在做新一轮的优惠活动,以前是购物“满500送150”,现在变成了“满380送200元”的活动,“按照现在的活动价格,我之前买的珠宝价格现在只需要2400元。”张女士认为商场在短时间内价格变动如此大,实在让人难以接受。张女士认为被“忽悠”了,“商场搞活动的价格如此不稳定,难道就没有相关规定约束吗?”
部门回应记者就此咨询了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物价局早已经给全市黄金珠宝经营单位制定了相关规定,规定要求,对于黄金珠宝类商品,经营者在进行打折促销等活动中,不得利用虚高标价、虚拟原价、先提价再打折等手段欺诈消费者,任何单位不得利用其相对垄断地位,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搞促销。而这家商场并没有更改商品原价,而是在消费者购物后进行购物消费现金返还活动,无论如何促销,但是商品的原价没有改动,那么商家就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该工作人员表示,商家这种促销活动方式也存在钻法律法规漏洞的嫌疑,近期物价部门也将对这些商场进行价格监督,发现违规操作的一定给予严格查处。